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兰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129********166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1402民初30号 |
案号 |
(2020)桂1402执3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陈兰金与吴民益自愿离婚; 二、陈兰金自愿向吴民益支付补偿款45 000元,该款定于2019年1月18日前支付25 000元,余款20 000元定于2020年1月18日前支付完毕,由陈兰金支付至吴民益的开设的银行账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号:6210986128000538336),还有20 000元未到账; 三、本案受理费300元,因调解结案,减半收取150元,陈兰金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07 |
发布时间 |
2020-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