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中山市金地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20********171H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2071民初19599号、(2020)粤20民终2008号 |
案号 |
(2020)粤2071执132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执行的内容:1、被执行人中山市金地实业有限公司立即向申请执行人陈笑梅加倍返还定金60000元。2、被执行人中山市金地实业有限公司立即向申请执行人陈笑梅返还购房款103042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以103042元为基数,自2017年5月3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1.5倍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全部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暂计至2020年8月9日为24016.55元。)3、被执行人中山市金地实业有限公司立即向申请执行人陈笑梅支付案件受理费3886元。4、被执行人中山市金地实业有限公司立即向申请执行人陈笑梅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上各项暂计:190944.55元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8-17 |
发布时间 |
2021-0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泽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2000787930171H |
登记机关 |
广东省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中山市三乡镇金涌大道雅居乐花园H29幢4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