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衡水伟泰贸易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79977****
执行依据文号
(2017)冀1121民初1778号
案号
(2019)冀1121执26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枣强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枣强县恒州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枣强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63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6年10月8日开始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二、被告衡水伟泰贸易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衡水伟泰贸易有限公司在承担本判决第二项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枣强县恒州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900元,减半收取27950元,由二被告连带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枣强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19-03-05
发布时间
2019-07-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加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衡水市桃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衡水市桃城区榕花大街246号金辉大厦1幢6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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