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雷达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329********18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皖0103民初496号 |
案号 |
(2018)皖0103执22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执行人雷达业、朱伟情立即支付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借款本金130758.91元、罚息19980.17元(利息、罚息暂计算至2016年9月1日,之后按合同约定的标准顺延计算至全部清偿之日止); 二、被执行人雷达业、朱伟情立即支付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律师代理费7000元 三、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四、案件受理费3536元、公告费100元、执行费2268元由被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8-07-10 |
发布时间 |
2018-07-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