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满杰兴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305********18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1)贾民初字第1105号
案号
(2013)贾执字第0089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徐州市贾汪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于2011年12月30日前给付原告朱连山4765元(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合计3925元,护理费、交通费合计840元); 二、满杰兴于2011年12月30日前给付原告朱连山5203元; 三、本案纠纷一次性了结。 案件受理费230元,减半收取115元,由被告满杰兴负担。鉴定费860元由原告朱连山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3-06-07
发布时间
2015-09-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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