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葛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104********2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包民一初字第00560号 |
案号 |
(2015)包执字第013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葛军于2015年3月31日之前偿付原告周婉珍借款本金600000元; 二、案件受理费9800元减半收取4900元,由被告葛军承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5-04-22 |
发布时间 |
2015-08-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