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葛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821********21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891民初4599号 |
案号 |
(2019)苏0891执9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葛亮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淮安市东盛科技公司支付货款13720元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自2018年11月8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4-16 |
发布时间 |
2019-04-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