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窦勇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40323********22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宁0323民初1420号
案号
(2019)宁0323执291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盐池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窦勇杰退还原告范治波购车款共计40000元,于2019年8月15日前偿还20000元,下剩20000元,于2019年12月25日前一次性还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t 案件受理费850元,因调解结案减半收取425元,由被告窦勇杰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盐池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宁夏
立案日期
2019-12-26
发布时间
2020-05-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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