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林州东兴牧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105********224K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581民初6153号 |
案号 |
(2019)豫0581执1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林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林州东兴牧业有限公司于三十日内给付原告杨爱芳、杨勇军100000元; 二、其他双方互不追究。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50元及保全费共计2470元,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林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1-09 |
发布时间 |
2019-04-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崔东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581799199224K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合涧镇北小庄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