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姚伟鸿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222********227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0205民初6154号
案号
(2019)苏0205执7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姚伟鸿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立即偿还原告单兴风借款252000元及利息(以252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7月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9-03-26
发布时间
2019-09-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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