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鸡西市隆达鑫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2303********241F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鸡商初18号 |
案号 |
(2018)黑03执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鸡西市隆达鑫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给付原告鸡西泛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土地征地拆迁、园区公共设施配套施工费共计330万元整,该款自2015年12月1日起至2016年10月30日止,于每月5日前给付30万元。案件受理费33242元,减半收取即16621元,由被告鸡西市隆达鑫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承担。此款原告已垫付,被告于2016年10月5日前将此款一并给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8-03-09 |
发布时间 |
2018-04-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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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徐成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300069157241F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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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产业园区A-09-4a(鸡恒路珍宝岛药业西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