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江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527********25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黔0112民初1511号 |
案号 |
(2018)黔0112执1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支付原告借款本金49713元人民币 二、被告赵江丽、苏荣忠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案件受理费1394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8-02-02 |
发布时间 |
2018-07-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