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田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0112********254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黔0103民初7332号民 事 判 决 书
案号
(2019)黔0103执恢1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田佳归还程婷借款人民币194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85元,减半收取143,由田佳负担(此费原告已预交,被告履行上述判决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19-02-26
发布时间
2019-03-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