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孙新玉 |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126********257X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黑0126民初1158号 | 
| 案号 | (2016)黑0126执00665号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巴彦县人民法院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张殿柱与被告孙新玉共同于2016年9月15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周建民借款187,500.00元。 案件受理费2025.00元,被告张殿柱与被告孙新玉共同承担。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 执行法院 | 巴彦县人民法院 | 
| 省份 | 黑龙江 | 
| 立案日期 | 2016-09-19 | 
| 发布时间 | 2016-09-29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