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东港市卜木拆迁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2106********264R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辽0681民初3108号
案号
(2018)辽0681执174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港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被告东港市卜木拆迁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李东泽购买停车位的预交金人民币2万元。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0元,由被告东港市卜木拆迁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此款原告已预交,待执行时由被告一并给付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港市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18-07-09
发布时间
2018-07-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于彩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681752752264R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东港市大东区迎宾大街AB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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