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虞晓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222********267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苏0205民初6510号 |
案号 |
(2018)苏0205执14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确认虞晓明结欠嘉亿厂195000元。 二、付款期限及方式:虞晓明于2018年3月12日之前支付50000元,于2018年6月1日前支付145000元,结清。如虞晓明未能按约支付,嘉亿厂有权立即按照195000元的余额申请执行并要求虞晓明支付违约金20000元。 三、双方就本案别无其他争议。 四、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起生效。 五、案件受理费4980元,减半收取2490元,财产保全费1770元,二项合计4260元,由虞晓明负担(嘉亿厂同意该款由虞晓明于2018年3月12日之前向其直接支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8-06-12 |
发布时间 |
2018-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