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湖南创意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307********LA0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724民初474号 |
案号 |
(2021)湘0724执恢1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澧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湖南创意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双倍返还李英购房定金40000元、购房首付款99668元、支付资金占用的利息6991元,合计146659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袁波、湖南大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湖南创意地产顾问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232元,减半收取1616元,由创意公司、袁波和大鹏公司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澧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6-11 |
发布时间 |
2021-11-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袁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702MA4PGQLA08 |
登记机关 |
常德市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常德市武陵区府坪街道办事处百街口社区人民路(金泰利商业广场A栋910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