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牛步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581********32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581民初1770号 |
案号 |
(2021)晋0581执14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高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牛步超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郭晋燕借款100000元及相应利息(利息以1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1月13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10%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高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5-26 |
发布时间 |
2021-11-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