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风火轮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84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浙0381民初3844号 |
案号 |
(2019)浙0381执7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州瑞安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王连生、贵州风火轮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支付原告浙江尊狼鞋业有限公司货款756665元并赔偿利息损失(以货款756665元为基数,自2018年3月22日起按年利率4.35%计算至被告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367元,由被告贵州风火轮贸易有限公司、王连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瑞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9-01-23 |
发布时间 |
2019-01-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浙0381执781号 |
立案日期 |
2019-01-23 |
执行法院 |
瑞安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783637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连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1026884186154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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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中山西路97号腾达广场A栋25层9号[市府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