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果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127********1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晋0602民初386号 |
案号 |
(2021)晋0602执9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王果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朔州市宏昌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商砼款681147.5元以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681147.5元为本金,从2018年2月8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上浮30%的标准计算;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全部商砼款本金之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础上浮30%的标准计算)。案件受理费15062元(朔州市宏昌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已预交7531元),由王果平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8-22 |
发布时间 |
2021-11-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