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冷国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302********02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302执恢640号 |
案号 |
(2021)甘0302执恢3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于2018年7月16日经金昌市金川区广州路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如下:冷国升偿还杨金借款330000元,于2018年10月10日前给付150000元,2019年3月15日前给付90000元,2019年6月15日前给付90000元。经本院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申请人杨金与冷国升于2018年7月16日经金昌市金川区广州路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金广街诉前民调字第(2018)030号人民调解协议书有效。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5-25 |
发布时间 |
2021-11-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虚假诉讼规避执行,虚假仲裁规避执行,隐匿财产规避执行,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