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鲁得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0302********065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甘03民终20号
案号
(2021)甘0302执19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鲁得珺偿还原告金昌天宝成典当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342800元,给付原告金昌天宝成典当有限公司2016年6月13日至2019年1月24日的借款利息835162元,共计2177962元,以及自2019年1月25日起至借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的逾期利息,其中2019年1月25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年利率24%计算,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计算,以上给付内容限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二、驳回原告金昌天宝成典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0700元,由原告金昌天宝成典当有限公司承担16476元,由被告鲁得珺承担24224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7-13
发布时间
2021-11-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虚假诉讼规避执行,虚假仲裁规避执行,隐匿财产规避执行,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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