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鲁得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302********065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甘03民终20号 |
案号 |
(2021)甘0302执19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鲁得珺偿还原告金昌天宝成典当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342800元,给付原告金昌天宝成典当有限公司2016年6月13日至2019年1月24日的借款利息835162元,共计2177962元,以及自2019年1月25日起至借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的逾期利息,其中2019年1月25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年利率24%计算,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计算,以上给付内容限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二、驳回原告金昌天宝成典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0700元,由原告金昌天宝成典当有限公司承担16476元,由被告鲁得珺承担24224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7-13 |
发布时间 |
2021-11-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虚假诉讼规避执行,虚假仲裁规避执行,隐匿财产规避执行,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