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方向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823********08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0802民初886号 |
案号 |
(2021)皖0802执19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一、被告方向敏欠原告聂文锋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5000元,被告方向敏分别于2021年6月30日前给付原告25000元,2021年9月30日前给付原告30000元。二、如被告方向敏未按上述任一期限还款,则原告聂文锋有权以全部欠款的未清偿部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聂文锋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675元,减半收取837.50元,由被告方向敏负担。(被告方向敏在给付上述欠款时一并给付)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10-14 |
发布时间 |
2021-11-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