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廷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129********02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1402民初1837号 |
案号 |
(2021)桂1402执8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张廷香于本案生效判决之日起十日赔偿原告张瑞李经济损失5 000元。案件受理费5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张廷香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5-25 |
发布时间 |
2021-11-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