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佐尔敦·伊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927********1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湘0202刑初375号 |
案号 |
(2021)湘0202执19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佐尔敦.伊敏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8月17日起至2018年4月15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热孜完古力.沙吾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8月2日起至2018年2月1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10-11 |
发布时间 |
2021-11-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