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汪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2126********06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宁0323民初353号 |
案号 |
(2021)宁0323执恢3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盐池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余政荣偿还原告叶文借款本金100000元,利息40000元,合计14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二、被告余孔、汪涛、余耿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案件受理费338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1690元,由原告叶文负担154元,被告余政荣、余孔、汪涛、余耿负担153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盐池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1-06-07 |
发布时间 |
2021-11-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