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金昌市金鲜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6203********509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321民初283号 |
案号 |
(2021)甘0321执16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王军、金昌市金鲜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给付董义文劳务费29000元及利息3000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履行。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8-05 |
发布时间 |
2021-1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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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董卓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3217948975091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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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永昌县朱王堡镇绿色工业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