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潘竟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0302********10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甘0302执恢137号
案号
(2021)甘0302执恢3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潘竟红偿付申请执行人借款554550元及其人民银行同期利息,案件受理费7946元均由被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5-24
发布时间
2021-11-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虚假诉讼规避执行,虚假仲裁规避执行,隐匿财产规避执行,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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