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顾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703********957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湘0702民初2546号 |
案号 |
(2021)湘0702执25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郑漫珍、顾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湘雅常德医院支付截止2021年5月14日欠付医疗费用30734元;二、顾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协助郑漫珍办理湘雅常德医院出院手续;三、驳回湘雅常德医院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70元,减半收取485元,由郑漫珍、顾平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7-13 |
发布时间 |
2021-1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