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叶浩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0104********008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205民初2071号 |
案号 |
(2021)苏0205执25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叶浩芸、谷春山确认结欠无锡仁发合作置业企业(普通合伙)租金262192元;2二、案件受理费2617元、保全费4653元,合计7270元,由无锡仁发合作置业企业(普通合伙)负担3635元,由叶浩芸、谷春山负担3635元;上述第一、二项,叶浩芸、谷春山合计结欠无锡仁发合作置业企业(普通合伙)265827元,该款由叶浩芸、谷春山于2021年7月10日前向无锡仁发合作置业企业(普通合伙)支付,结清。上述款项支付至无锡仁发合作置业企业(普通合伙)以下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无锡安镇支行,账号:650801040026688,户名:无锡仁发合作置业企业(普通合伙)。三、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葛;四、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或捺印起生效。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8-02 |
发布时间 |
2021-1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