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阴市富明机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986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281民初5435号 |
案号 |
(2019)苏0281执72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江阴市富明机械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偿还江阴市恒丰钢绳制品有限公司代偿借款本息3574375.90元及该款自2019年3月1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二、施军明对上述债务中的175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1770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2700元(江阴市恒丰钢绳制品有限公司已预交,由本院依法予以退还),由江阴市富明机械有限公司、施军明负担,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至本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根据上诉请求,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标准预交第二审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11-01 |
发布时间 |
2020-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施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81769860990P |
登记机关 |
江阴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江阴市澄江街道山观许姚工业园东兴路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