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527********00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云民商初字第1508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5)云执字第006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贵州青山绿水环境保护有限公司自愿付给原告高平欠款265000元,此款于2015年2月12日前给付10万元,2015年3月22日前给付165000元,被告安宁自愿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案件受理费5350元,减半收取2675,原告高平自愿负担1337.5元,被告贵州青山绿水环境保护有限公司,安宁资源负担1337.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5-03-26 |
发布时间 |
2015-1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