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省广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91077****
执行依据文号
(2016)皖0191民初1192号
案号
(2021)皖0191执恢29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安徽省广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窦维钧支付工程款605448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6054486元为基数,自2015年12月2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二、被告安徽沪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在欠付被告安徽省广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468537.3元的范围内对原告窦维钧承担付款责任;三、驳回原告窦维钧其它诉讼请求。如果本案给付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2767元,减半收取为36384元,由原告窦维钧负担5334元,被告安徽省广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31050元。鉴定费100000元,由原告窦维钧负担14659元,被告安徽省广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85341元。8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8-12
发布时间
2021-11-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方文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MA2MXWW010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临泉路璟泰时代赢家广场2幢10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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