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尚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405********13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405民初2175号 |
案号 |
(2021)鲁0405执5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孙尚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枣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为其垫付的救助基金24960.91元。案件受理费424元,减半收取212元,由被告孙尚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6-01 |
发布时间 |
2021-11-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