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友淡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523********55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1581刑初455号、(2020)粤15刑终418号 |
案号 |
(2021)粤1581执7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四、被告人李友淡、李茂怀、李振中应与同案人李兆希、李锐丰连带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易超的车辆被烧毁损失人民币59500元,人身被伤害遭受的经济损失人民币7151元,合计人民币66651元(款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陆丰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6-16 |
发布时间 |
2021-11-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