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汕尾市启航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15********848H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5281民初952号 |
案号 |
(2021)粤5281执22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普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汕尾市启航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还原告百美在线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货款20464.42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尚欠货款为基数,自2020年8月17日起至还清货款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如果被告汕尾市启航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73.1元,由被告汕尾市启航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上述费用已由原告预交,本院不再退回,被告汕尾市启航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迳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普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10-11 |
发布时间 |
2022-0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奇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500682421848H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汕尾市区香洲西路北侧鸿景园二期B栋1梯204A之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