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敬周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2530********175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15刑初61号 |
案号 |
(2021)粤15执8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陈敬周犯贷款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二、责令被告人陈敬周退赔贷款诈骗的款项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返还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陆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11-18 |
发布时间 |
2022-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