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敬周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2530********175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粤15刑初61号
案号
(2021)粤15执88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陈敬周犯贷款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二、责令被告人陈敬周退赔贷款诈骗的款项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返还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陆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11-18
发布时间
2022-03-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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