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伟军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709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黔2725民初2528号 |
案号 |
(2019)黔2725执恢1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瓮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贵州伟军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差欠原告张永刚借款本金人民币七十万元,被告贵州伟军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自愿于2018年2月28日前偿还三十万元,2018年12月30日前偿还四十万元;(若被告贵州伟军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未按照约定期限归还借款,自愿从2018年3月1日起按月利率2%承担利息至清偿之日止);二、原告张永刚自愿放弃对被告李友忠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400元,被告贵州伟军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自愿承担,因该款原告已预交,被告在2018年2月28日之前给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瓮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9-03-12 |
发布时间 |
2020-03-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伟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181057094351E |
登记机关 |
贵阳市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站街镇小河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