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褚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82********68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302民初3076号 |
案号 |
(2021)苏0302执18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3-褚伟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一次性返还武爱杰货款50000元及该款利息(自2020年5月18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57元、保全费539元、公告费600元(原告均预付),均由被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9-06 |
发布时间 |
2021-1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