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殷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2301********40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湘0702民初2767号
案号
(2021)湘0702执37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殷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位于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南坪街道竹根潭社区居委会东星家居广场s6栋20号商铺腾空并返还给常德东星投资有限公司;二、殷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常德东星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7675元、管理费1974元,水电费535元;三、殷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常德东星投资有限公司支付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5月11日止的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53865元(从2021年5月12日起至房屋腾空交付之日止按合同约定计付);四、殷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常德东星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8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26元,财产保全费770元,保全担保费1000元,由殷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1-10-26
发布时间
2021-11-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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