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赖文童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211********222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1402民初1401号
案号
(2021)桂1402执125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赖文童、宋家庆偿还广西崇左桂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45 237.58元及支付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20年5月8日的利息、罚息、复利为6577.33元,从2020年5月9日起的利息、罚息、复利按照合同编号为145702160664702的《个人借款合同》约定计至贷款实际清偿之日止);二、方献妹、叶树文对赖文童、宋家庆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案件受理费1096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548元,申请保全费538元,由赖文童、宋家庆、方献妹、叶树文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9-06
发布时间
2021-11-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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