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宁德市东湖茶叶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758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闽0981民初5349号 |
案号 |
(2018)闽0981执恢2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福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陈平辉对宁德市东湖茶叶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坐落于福安市城区城阳镇湖塘坂村29号的房地产具有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权限于本院(2014)安民初字第5257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400万元本金及从2015年6月2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二、驳回陈平辉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福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8-06-08 |
发布时间 |
2019-01-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钟梅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98115758450X4 |
登记机关 |
福建省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福安市城阳镇湖塘坂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