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701********063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内0603民初412号
案号
(2021)内0603执2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杨海偿还原告王兆云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30000元,于2021年2月1日前偿还25000元,于2022年2月1日前全部付清;二、原告王兆云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此事为一次性解决,其他无争议。案件受理费1612元,减半收取806元,由原告王兆云承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捺印起生效。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1-06-02
发布时间
2021-11-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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