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宝清县宏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2305********464L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黑0521民初2926号
案号
(2021)黑0521执137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集贤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宝清县宏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给付原告崔乃仲维修费用10 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鉴定费20 000元,均由被告宝清县宏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集贤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1-08-03
发布时间
2021-11-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宫振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523769238464L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宝清镇三江明珠苑西区01-063-0001-00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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