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合肥市程腾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1********314C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321民初4200号 |
案号 |
(2019)苏0321执41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合肥市程腾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孙祖强支付拖欠款项444683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以444683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自2019年5月2日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孙祖强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045元(原告孙祖强已预交),由被告合肥市程腾置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10-09 |
发布时间 |
2020-03-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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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学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MA2MQ9314C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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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滨湖世纪城徽贵苑30#32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