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薛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0201********16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0103民初10101号 |
案号 |
(2021)黔0103执141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薛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信用卡透支本金41026.75元,利息7446.65元,违约金2809.19元(利息、违约金均暂计算至2020年4月24日,之后按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及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计算方式计算至本息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其余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8-26 |
发布时间 |
2021-11-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