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友谊县铭阳粮食经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2305********19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522民初752号 |
案号 |
(2021)黑0522执4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友谊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友谊县铭阳粮食经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北京京华通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项796 000.00元,并自2014年5月15日至2019年8月19日,以796 000.00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违约金,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违约金应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继续计算违约金至实际给付之日时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友谊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10-08 |
发布时间 |
2021-1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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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马喜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5220733111920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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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成富乡3委65栋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