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占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102********0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902民初794号 |
案号 |
(2021)甘0902执恢16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孙占鹏、方圆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行借款本息合计333556.49元,并承担自2019年10月3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本金28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1.0838%计算的利息。自2020年8月起于每月30日前偿还50000元,直至2020年12月30日前全部付清;二、如果被告孙占鹏、方圆未能按期履行以上调解协议第一项的付款义务,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行可在本调解协议第一项任意一笔确定的还款期满后对全部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被告内蒙古金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借款本金300000元的10%即30000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实际清偿后,有权向被告孙占鹏、方圆追偿;案件受理费6304元,减半收取计3152元,由被告孙占鹏、方圆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10-09 |
发布时间 |
2021-11-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