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云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727********154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824刑初126号 |
案号 |
(2021)晋0824执9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稷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张天喜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张发明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侯东喜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郭云香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三万元。被告人卢华丽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追缴被告人张天喜违法所得人民币35240元;被告人张发明违法所得人民币23820元;被告人侯东喜违法所得人民币600元;被告人郭云香违法所得人民币1926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稷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8-16 |
发布时间 |
2021-11-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