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丹东博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2106********056K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辽0624民初1892号 |
案号 |
(2021)辽0624执4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丹东国祥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辽宁宽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息合计8385222.75元(本金700万元、利息、罚息1385222.75元),并自2019年11月6日起至实际给付日按借款合同约定计付利息、罚息;二、被告丹东博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史晓惠、石德明、孙驰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被告丹东博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史晓惠、石德明、孙驰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后,00有权向被告丹东国祥贸易有限公司追偿。三、原告辽宁宽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丹东博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案设定的抵押物(位于元宝区金山大街1888-a-3-2号、1888-a-11-2号、1888-a-11-3号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变卖、拍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0596元,公告费800元,合计71396元,由被告丹东国祥贸易有限公司、丹东博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史晓惠、石德明、孙驰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04-08 |
发布时间 |
2021-1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史国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600696157056K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元宝区金山镇金山大街710号 |